5月12日,国家网信办就《汽车数据安全管理若干规定(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上述意见稿对运营者能不能收集车辆信息、如何收集信息、信息如何使用等问题作出了规定,比如其中提到,运营者收集个人信息应当取得被收集人同意,法律法规规定不需取得个人同意的除外;运营者处理重要数据,应当提前向省级网信部门和有关部门报告数据类型、规模、范围、保存地点与时限、使用方式,以及是否向第三方提供等。
征求意见稿的第二条明确了“运营者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设计、生产、销售、运维、管理汽车过程中,收集、分析、存储、传输、查询、利用、删除以及向境外提供(以下统称处理)个人信息或重要数据,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本规定的要求。”
责任编辑:庞小涵
原标题:汽车数据安全新规来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