符合国标行驶记录仪和交通部《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及《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通讯协议及数据格式》标准。
产品优点:符合交通部规定所有功能,集GPS/北斗双模、记录仪、调度屏、打印机于一体。
适应范围:完全符合交通部规定的两客一危车辆及各地交通运输管理机构规定的特殊要求。
系统概述
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俗称GPS汽车行驶记录仪。是对车辆行驶速度、时间、里程以及有关车辆行驶的其他状态信息进行记录、存储并可通过接口实现数据输出的数字式电子记录装置。内部集成有GPS定位模块和GPRS/CDMA通信模块,可以通过GPRS/CDMA上传定位信息,超速、疲劳、疑点数据,下发文字信息,上传图片、音频、视频等。
2011年3月,交通运输部、交+通部、安全生产监督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四部委联合发布《关于加强道路运输车辆动态监管工作的通知》,要求自2011年8月1日起,新出厂的“两客一危”车辆,在车辆出厂前应安装符合《道路运输车辆卫星定位系统车载终端技术要求》(JT/T794-2011)的卫星定位装置。对于不符合规定的车辆,工业和信息化部不予上车辆产品公告;凡未按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新增车辆,交通运输部门不予核发道路运输证。对于已经取得道路运输证但尚未安装卫星定位装置的营运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要督促运输企业按照规定加装卫星定位装置,并接入全国重点营运车辆联网联控系统。从2012年1月1日起,没有按照规定安装卫星定位装置或未接入全国联网联控系统的运输车辆,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暂停营运车辆资格审验。交+通部门要逐步将“两客一危”车辆是否安装使用卫星定位装置纳入检验范围。目前全国各地客运公司、公交集团、旅游运输公司、物流公司、危险品运输公司及企事业单位都在有序地安装卫星定位汽车行驶记录仪。
产品特点: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1
监控功能
实时监控:GPRS在线方式,实时查询当前轨迹点。
定时监控:定时回传,以固定的间隔回传当前的GPS信息。
2
速度监控
对不同路段/时段进行速度监控。
3
区域监控
对区域的路段/时段/速度进行电子围栏监控;可设置两种区域:多边形区域(24个)和矩形区域(60个)。
4
线路监控
对是否偏离设定线路(30个)进行道路类型和速度监控。
5
状态记录
终端以<=1分钟的间隔,记录车辆在最近360小时内的行驶状态。
6
数据查询
可按时间段检索和读取车辆信息。
7
里程统计
GPS里程:终端通过GPS速度计算车辆行驶里程,并存储发送。
电子里程:终端通过车辆速度传感器产生的速度计算行驶里程。
8
身份记录
利用IC卡记录驾驶员代码和驾驶证证号,进行身份确认与记录。
9
疲劳驾驶
检测当前驾驶是否达到疲劳驾驶门限值,且进行疲劳驾驶报警。
10
打印功能
停车状态下现场打印15分钟内的平均速度、车辆信息(包括车牌号、驾驶员代号、驾驶证号码、打印时间等)、疲劳驾驶记录等。
11
短信息
监控中心与驾驶员可互发短信息。
12
监听
监控中心可监听车内声音信息。
13
免提
语音通话
终端拔号:驾驶员可通过终端预设号码(可预设60个)拔打电话。
接听电话:可任意接听监控中心来电。
14
紧急报警
SOS功能,驾驶人员遇到紧急情况时使用。
15
摄像
拍照及图像传输功能。(必须外接摄像头才能实现此功能)
序号
功能名称
功能描述
16
SD卡存储
支持SD卡存储图片,并支持远程查询及USB下载功能。
17
文字播报
监控中心发送文字信息,在终端形成文字播报。
18
油耗检测
可直接检测电压式油杆,实现油量管理和偷油报警功能。
19
省电功能
进入预设的省电时间,自动关闭GPS功能,有警情自动唤醒。
20
盲区补偿
在信号盲区,自动缓存GPS信息(10000条),离开盲区自动补传。
21
安防功能
探测、报警、远程智能断油电功能。(可选)
22
波特率
监控中心可远程设定终端各端口的通讯波特率1200-921600。
23
远程复位
监控中心可远程复位车载终端。
24
设备自检
终端设备通电后,自动检测工作状态,并发送自检信息。
25
报警提示
有三种方式可选:1.蜂鸣器;2.TTS;3.蜂鸣器+TT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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