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美国联邦通讯法规相关部分(CFR 47部分)中规定,凡进入美国的电子类产品都需要进行电磁兼容认证(一些有关条款特别规定的产品除外),其中比较常见的认证方式有三种:Certification、DoC、Verification。这三种产品的认证方式和程序有较大的差异,不同的产品可选择的认证方式在FCC中有相关的规定。其认证的严格程度递减。针对这三种认证,FCC委员会对各试验室也有相关的要求。
目前,美国已连续几年成为我国第二大贸易伙伴,中美贸易额呈逐年上升趋势,因此对美出口不容小觑。美国的产品技术标准、进口法规的严谨堪称世界第一,了解美国市场准入规则将会帮助我国产品进一步打开美国市场。
联邦通讯委员会(FCC)----管理进口和使用无线电频率装置,包括电脑、传真机、电子装置、无线电接收和传输设备、无线电遥控玩具、电话、个人电脑以及其他可能伤害人身安全的产品。这些产品如果想出口到美国,必须通过由政府授权的实验室根据FCC技术标准来进行的检测和批准。进口商和海关代理人要申报每个无线电频率装置符合FCC标准,即FCC许可证。
测试内容:
传导、辐射
PART18:灯、微波炉、工科医类
PART15:计算机周边设备,电源识配器,广播接收机,电视接收机,MP3,MP4,DVD等音视频设备,低功率无线发射机,无绳电话等。主要分为两大类:有意辐射体,无意辐射体。
PART68:通讯终端设备、电话
PART90:频率在900-1800MHZ无线及移动通讯部分
FCC ID:公司代码、型号号码
Class A类设备:工业类产品,限制值较宽松。
Class B类设备:商用,家用产品,限制值较严格。
立讯检测--无线事业部
樊九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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